上海證券報 2013-11-27 08:52:44
國稅總局昨日晚間稱,土地增值稅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近日引起社會關注的有關人員對欠稅的巨額推算,方法是不正確的,對稅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誤解誤讀。
國稅總局:
房企欠稅系誤讀
⊙記者王雪青于兵兵○編輯吳正懿
房地產企業(yè)欠繳土地增值稅問題得到權威部門的回應。
國稅總局昨日晚間稱,土地增值稅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近日引起社會關注的有關人員對欠稅的巨額推算,方法是不正確的,對稅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誤解誤讀。
中國房地產協(xié)會昨日下午召開座談會,就媒體報道再度提出質疑。全聯(lián)房地產商會則發(fā)布一份聲明稱:“我會已決定聯(lián)合有關機構,徹查相關房地產企業(yè)納稅情況,并將盡快將調查結果公之于眾。”
巨額欠稅推算系誤讀
根據(jù)國稅總局公布的數(shù)據(jù),2007年,全國土地增值稅收入同比增長74.3%;2008年增長33%;2009年增長33.9%;2010年增長77.6%;2011年增長61.4%;2012年增長31.8%;2013年1-10月組織收入2710.78億元,增長22.2%。“由此可見,土地增值稅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近日引起社會關注的有關人員對欠稅的巨額推算,方法是不正確的,對稅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誤解誤讀。”國稅總局表示。
據(jù)國稅總局介紹,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分兩類:一是必須清算的情形,包括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的;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二是稅務機關可要求清算的情形,包括已竣工項目轉讓面積超過85%、或雖未超過85%但剩余面積已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納稅人注銷登記的。在項目達到清算條件后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得出房地產項目實際應繳的稅款,與預征的稅款比較后,多退少補。
同日,針對房企欠稅問題,中國房協(xié)26日下午召開座談會。中國房協(xié)副會長朱中一表示,據(jù)中國房協(xié)統(tǒng)計,2005年至2012年期間,A股上市房企中,房地產開發(fā)與經營業(yè)各年度平均毛利率依次為26.01%、28.71%、33.78%、36.46%、35.47%、37.79%、39.92%和33.37%,“上市公司的毛利率一般要高于非上市公司,這與媒體報道的55.72%的毛利率有差距,由此推算出的3.8萬億元的土地增值稅也不太準確。”
后續(xù)將完善制度加強征管
實際上,正如本報昨日報道,盡管“欠稅”一說難有依據(jù),但這也折射出房地產行業(yè)“普遍預征,清算缺位”的現(xiàn)實。多位業(yè)內人士亦向上證報記者表示,按照高層表態(tài),今后稅務部門可能嚴格清算土地增值稅,會對房企現(xiàn)金流產生較大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國稅總局昨日的回應,坦承了目前在征管過程中的困難,同時明確了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的態(tài)度。
國稅總局表示,目前土地增值稅征管的困難和壓力主要反映在:由于房地產行業(yè)經營情況復雜,土地增值稅稅制設計也比較復雜。土地增值稅清算需要審核大量跨若干年度收入、成本和費用情況,稅收征管難度大并容易產生執(zhí)法風險。
“下一步,稅務總局將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國稅總局稱,推動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加強土地增值稅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嚴控核定征收,防止稅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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