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2-10 12:34:25
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責令高通公司停止相關違法行為,處2013年度我國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計60.88億元。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王辛夷 發(fā)自北京
每經記者 王辛夷 發(fā)自北京
經過長達15個月的調查,發(fā)改委對高通的處罰結果終于出爐: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責令高通公司停止相關違法行為,處2013年度我國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計60.88億元。
這個刷新了中國發(fā)壟斷罰單記錄的數字,是去年中國反壟斷處罰總額的三倍有余。
反壟斷法審查專家顧問委員會委員史際春對《每日經濟新聞》介紹,根據反壟斷法規(guī)定,罰款金額最高可以達到營業(yè)額的10%。而從免于處罰到頂格處罰,最主要的依據就是企業(yè)的態(tài)度。“有沒有主動整改,有沒有舉報其他企業(yè),這都是裁定的標準。”他說。
發(fā)改委介紹,經調查取證和分析論證,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以及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據發(fā)改委披露的信息,在反壟斷調查過程中,高通公司能夠配合調查,主動提出了一攬子整改措施。這些整改措施就包括,對為在我國境內使用而銷售的手機,按整機批發(fā)凈售價的65%收取專利許可費。
專業(yè)人士分析,與高通之前以凈售價作為專利授權的計算基數相比,針對高通的標準必要專利授權基數發(fā)生了質的改變,相信這一點會對通訊領域全球專利授權產生巨大影響。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愛立信、Nokia、Interdigital等全球主要通信標準必要專利擁有者大多數采用凈售價作為專利授權的基數,一旦未來將高通案判罰推而廣之,將極大改變未來業(yè)界專利授權的模式。
另一個影響深刻的整改措施是,高通不再要求我國被許可人將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
在此之前,根據“專利反授權協議”,使用高通晶片的手機公司,必須將所持專利授權給高通,并且不得以此專利向高通的任何客戶收取專利費。
在過去,大陸手機廠商專利較少,通過這樣的條款,高通的客戶以最小的成本使用了其他高通客戶所擁有的專利。
隨著大陸手機企業(yè)核心技術的逐步提高,華為、中興、聯想等在內的廠商已經擁有不菲的核心專利數量,依照之前與高通的授權協議,大陸手機廠商專利免費向高通反授權,無疑令大陸廠商的專利價值清零,不僅使大陸廠商的創(chuàng)新得不到保護,也變相促進了山寨的泛濫。
上述專業(yè)人士認為,反授權條款的取消,使得大陸專利擁有者有了為自己的創(chuàng)新謀求利益的權利。
其他整改措施還包括,向我國被許可人進行專利許可時,將提供專利清單,不得對過期專利收取許可費;在進行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時,不得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銷售基帶芯片時不要求我國被許可人簽訂包含不合理條件的許可協議,不將不挑戰(zhàn)專利許可協議作為向我國被許可人供應基帶芯片的條件。
據記者了解,除了中國大陸外,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歐盟委員會都開始調查高通的授權與晶片業(yè)務。這已經致使高通去年四季度收入減少了2%,營業(yè)利潤比上一季度下滑4%。
記者梳理發(fā)現,從2013年至今,由國家發(fā)改委主導的反壟斷調查從未停止,并且已經涉及汽車、眼鏡、液晶面板、奶制品、白酒、水泥等多個行業(yè)。“任何一個行業(yè)只要有反壟斷法規(guī)定的反壟斷行為,都要反,和行業(yè)沒有必然聯系。”史際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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