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4 20:40:53
從小山村里走出來,一步步成為了高級知識分子,成了央企的干部,如今,卻因涉嫌貪污受賄被審查調查。
每經記者|朱萬平 每經編輯|王嘉琦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2月24日,據河北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原黨委委員、所長卜建杰被立案審查調查。
依據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監(jiān)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卜建杰開除黨籍處分,建議取消退休待遇。
上述通報稱,卜建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未將單位部分收入記入法定賬簿,形成賬外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除此之外,卜建杰的另一條違紀違規(guī)行為引人注意:違反組織紀律,違規(guī)取得加拿大國籍,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
卜建杰出生于河北省一個農民家庭,在國家的大力培養(yǎng)及個人努力下,卜建杰曾在90年代赴荷蘭、加拿大深造,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但最終因為“理想信念喪失,貪欲膨脹”而毀了自己。
河北省紀委監(jiān)委的通報中這樣寫到:
卜建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貪欲膨脹,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違紀違法事實主要發(fā)生在黨的十八大后,屬于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據此前《河北工人報》報道,卜建杰身材魁梧,神清目朗,帶著知識分子的“儒雅”。
1954年,卜建杰出生在河北唐縣一個小山村里。1982年1月,卜建杰大學畢業(yè)后,被分配至七一八所,在他七一八所工作期間,卜建杰曾先后在1983年被所里聘為助理工程師、1987年又被聘為工程師。
圖片來源: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1991年,卜建杰被選赴荷蘭代爾夫特工業(yè)大學深造;1996年,他第二次以訪問學者的身份出國,赴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和皇后大學深造。1997年,卜建杰被破格晉升為研究員、1999年開始擔任副所長。2001年1月,七一八所組成新一屆領導班子,47歲的卜建杰成為七一八所所長。
資料顯示,卜建杰所在的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隸屬于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創(chuàng)立于1966年,總部位于河北省邯鄲市,在天津市北辰區(qū)有分部,占地總共約90萬平方米,是集科研開發(fā)、設計生產、技術服務于一體的國家級科研單位。
針對卜建杰被查一事,12月24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曾致電七一八所和中國船舶重工集團,但未獲回應。
圖片來源: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卜建杰不僅涉嫌貪污、受賄,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違規(guī)取得加拿大國籍,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行為。
那么,違規(guī)取得外國國籍應該如何認定呢?
此前,《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報道了一起典型案例。2013年10月,A省國有銀行黨委書記、副行長、中共黨員姜某與妻子離婚,其女在澳大利亞留學長達10年,并于2014年12月加入澳大利亞國籍。因其女一直與母親共同生活,姜某并未將女兒加入外國國籍一事在60日內向組織報告。(注:此處姜某已經構成不報告、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行為。)
解析:201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施行的《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60日內,向組織部門書面報告有關情況。
而姜某未向組織報告女兒、再婚妻子趙某移居國(境)外情況,構成《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guī)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行為。
2016年2月,姜某被提拔為銀行黨委書記、副行長,在組織考察過程中,姜某未向組織說明女兒移居國外情況,僅說明“自己已離婚,現在單身,女兒跟母親共同生活”。(注:此處違規(guī)謀取人事方面利益行為。)
解析:2014年中央組織部頒布的《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得在所列的五類工作崗位任職。
姜某作為A省國有銀行副行長,屬于該《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掌握重大商業(yè)機密或其他重大機密的領導班子成員”。按照規(guī)定,姜某夫妻離異,女兒移居澳大利亞,不能繼續(xù)擔任副行長職務,更不能提拔為銀行黨委書記。
2016年6月,姜某與他人再婚。2017年1月,姜某以企業(yè)家投資移民名義申請本人和新婚妻子趙某在新西蘭的永久居留權。姜某在所遞交的移民申請材料中,隱瞞了自己在省國有銀行任職的事實。2017年3月,姜某、趙某獲得新西蘭移民簽證,取得了新西蘭永久居留權。(注:此處姜某違規(guī)取得國(境)外居留資格。)
解析:199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的《關于加強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意見》通知規(guī)定:“領導干部申請出國(境)定居(包括申請辦理前往港澳通行證),要區(qū)別不同情況辦理審批手續(xù)。擔任現職的,要在辭去現職1年以后,離、退休的,要在辦理離、退休手續(xù)半年以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上級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審批。
姜某未經組織批準,違規(guī)取得新西蘭永久居留權,構成《黨紀處分條例》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的“違反有關規(guī)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行為。
違規(guī)取得外國國籍怎么處罰?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一條,違反有關規(guī)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八條,未經批準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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