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24 21:29:44
每經記者|張懷水 每經編輯|陳旭
2019年,我國小學的凈入學率達到99.94%,初中階段的毛入學率達到102.6%——中國基礎教育已經基本解決了“有學上”的問題,未來正在向“上好學”邁進。
9月24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解讀《關于進一步激發(fā)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激發(fā)中小學辦學活力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為保障改革的順利實施,要處理好政府辦學主體責任與學校辦學主體地位之間的關系,厘清明晰政府和學校的責任邊界。
“我們既注重打破部門壁壘,做到應放盡放,同時又注重規(guī)范學校辦學行為,強化事中事后監(jiān)管,不能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呂玉剛說。
在發(fā)布會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針對激發(fā)中小學辦學活力需要突破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向兩位地方教育部門的負責同志進行了提問。
發(fā)布會現場 每經記者 張懷水攝
在貫徹《意見》要求、激發(fā)中小學辦學活力的同時,如何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問題?地方一線教育部門又有著怎樣的思考?
針對激發(fā)中小學辦學活力需要突破哪些重點難點,《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發(fā)布會現場向四川省成都市和山西省晉中市兩地教育部門的負責同志提出了問題。
成都市教育局局長劉強回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從實踐當中來看,最難的是評價體系,即對學校、對校長、對地方政府履職的一個科學評價體系問題。重點是學校校長的人事自主權,和校長在學校教育教學方面自主權的使用,這是應該突破的重點。
“我們要精準地賦權,有能力的校長先多給一點權。”劉強說,對于放權,他的體會是持續(xù)和活力的平衡問題,既要講持續(xù),更要講活力。“我們還要做一些專門的學習、研究、調研,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進一步深化推動。”
晉中市教育局局長張海榮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落實《意見》需要突破的關鍵在于有關部門的“放管服”改革要到位,也就是說,要賦權到位。
“在賦權的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辦學的主體責任和學校辦學的主體地位之間的關系,各個職能部門都要刀刃向內、自我革命,要以‘放到位’為出發(fā)點,以‘管得好’為著力點,以‘優(yōu)服務’為落腳點,持續(xù)推進部門的簡政放權這項改革。”
張海榮進一步表示,落實《意見》需要突破的難點還在于提升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也就是校長“用權”要有效。
他強調,《意見》從教育教學、人事、經費三個方面,對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做了科學合理的制度性安排,但是在實踐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學校接不住、不善用、不會用、不敢用的問題,這就要實現“依法賦權”向“有效用權”質的飛躍,必須建立起一個現代化學校管理體系,提升學校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以發(fā)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強化過程性和發(fā)展性評價,更加注重評價學校提高辦學質量的實際成效,并作為對學校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對校長教師實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據,引導和促進學校持續(xù)改進提高辦學水平。
《意見》指出,各地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教育質量觀,不得以中高考成績或升學率片面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堅決克服“唯升學”“唯分數”的傾向。
呂玉剛表示,評價具有重要的指揮棒作用、重要的導向作用。激發(fā)辦學活力,必須保證學校沿著正確的方向去實施。所以這次文件當中專門寫了一條,強化評價的導向作用。
圖片來源:新華社
呂玉剛強調,要把考試升學建立在全面發(fā)展素質教育的基礎之上,把素質教育的功夫做足、做實、取得成效。
中國教育學會副秘書長高書國認為,唯分數、唯升學的導向,過于看重對孩子進行知識傳授和應試操練,而忽視了理想信念、愛國情懷、品德修養(yǎng)、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身心健康等素質的全方位培養(yǎng),讓全面發(fā)展變成跛腳走路,在“五唯”中危害最甚。而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一環(huán)套一環(huán),相互助力,容易形成“負循環(huán)動力機制”。
《意見》指出,加大學校行政領導人員聘任制推行力度,進一步擴大學校在副校長聘任中的參與權和選擇權,鼓勵地方積極探索由學校按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長,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意見》還要求,完善教師“縣管校聘”具體實施辦法,充分尊重和發(fā)揮學校在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學校依據核定的編制、崗位數量及崗位結構比例和教育教學需要,提出教師招聘需求和崗位條件,并全程參與面試、考察和擬聘人員確定。
呂玉剛介紹,《意見》提出的主要政策舉措非常明確,就是要圍繞著基層反映的這些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政策舉措。
第一項舉措就是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在學校層面,提出鼓勵支持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強化學校課程實施主體地位,明確學校在遵循遵守國家關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的基礎上,自主安排教學進度、自主運用教學方式、自主組織研訓活動、自主實施教學評價、自主實施跨學科主題教學。
其次,就是擴大學校人事工作的自主權。呂玉剛強調,一方面要擴大副校長聘任中的參與權和選擇權,文件提出鼓勵地方積極探索由學校按規(guī)定的條件和聘任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長。另一方面要擴大學校中層管理人員的聘任自主權,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學校自主設置中層管理崗位,包括內設機構,自主擇優(yōu)聘用中層管理人員。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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